4/16/11

4.5工作天

每次都是后知后觉,糊里糊涂..........去公干几天,殊不知原来公司有人事变动。

原本想半天就离开公司,时差还是很严重,再加上手腕的韧带不知几时弄伤的,看了医生,吃了药更累。回来两天,总共间断地睡了25个小时,但情况还是很糟,打算半天就溜。

午餐时间却无意间得知每个星期五3点就可以回家了,因为新上任的人事部总裁希望员工能够花更多的时间在家人身上。上个星期才开始实行,我鲜少看人事部的电邮,所以有点迟钝。

打消了半天离开的念头。

4.5天,真的很难得,以后都不必跟上司交代早退回家乡去了。万岁!也可以花多一些时间在答辩的事上。

5 comments:

nann nann said...

啊~我真羡慕你!

佩芳 said...

哈。很多人都羡慕我们。可是说是到3点,我相信以我的工作性质,很多时候回家了还要工作。但是没关系,忍一忍,春天很快到来。

莎莎妈咪 sab said...

哇!很好咯。。。至少是白底黑字的条例,3:00pm走人是名正言顺。

山城大熊 said...

有更多自己时间去享受生活咯。

佩芳 said...

对。有更多时间享受。